400名佛教界代表人士在云南佛学院完成学习培训任务

2020年8月下旬—9月中旬,云南省佛教代表人士培训班共3期在云南佛学院圆满举办,来自全省的佛教三语系代表人士共4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内容围绕“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这一主题,旨在深入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加强全省佛教事务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佛教教职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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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授课教师层次高。授课教师及讲授内容: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盘艳阳《践行“四句话”要求 做合格的宗教教职人员》,省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云南佛学院常务副院长赵成龙《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民族宗教委宗教业务一处处长傅志上《佛教的中国化方向》,副处长江斌《佛道教商业化问题治理》,一级调研员刘满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概述》、三级调研员曹明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提高佛教工作法制化水平》,省委党校教授赵玲《坚持四条标准  提升综合素质》,云南佛学院副院长释心源《语言艺术——提升语言素养》,省佛教协会副会长、曲靖市佛教协会会长释演志《加强佛教自身建设》,云南消防总队马宇辰老师《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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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盘艳阳讲授《践行四条标准  做新时代合格教职人员》,她强调:一要在政治上自觉认同(同心同向而行),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共同奋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二要在文化上自觉融合,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宗教思想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宗教界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三要在社会上自觉适应,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


培训期间,还组织学员们到圆通寺和云南民族博物馆进行现场教学,了解云南佛教工作、圆通寺法制宣传示范点创建工作情况,增进了佛教界同社会各界的交流互动。 

培训学员表示,本次培训质量高、角度新,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通过培训,学员们进一步加强了对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等相关宗教政策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对进一步推进佛教中国化,促进佛教活动规范化、法治化,发挥佛教积极作用产生了积极影响。


培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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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演练




圆通寺现场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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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博物馆现场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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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郦晓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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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2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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